2020年上半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延至8月1日至2日举行。此次考试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组织实施的,为确保考试平安顺利,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考生须于7月24日至28日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信息系统,登陆考生个人平台,如实填写《福建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务必认真填写,仅填报一次,确认后不得更改),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打印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同时,应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对来自高中风险地区或有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或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以下简称四类考生),以及“八闽健康码”显示非绿码、无法申领到“八闽健康码”的考生,须于考前7天内进行核酸检测,并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于7月27日至31日工作时间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领取《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考生应考时,须携带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3.考生要充分考虑交通、天气等因素,提早出行,避开高峰,避免迟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八闽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接受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身体健康检测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4.考生要注意个人卫生和防护,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请全程佩戴口罩。入场、候考期间,考生要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防疫组织安排,考生之间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5.考生要遵守考场纪律,诚信应考,不得将手机、手表等考试违禁物品带入考场。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附:各设区市“四类考生”领取准考证地址,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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