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者,方可申请办理毕业证书相关手续。
(1)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2)在申请毕业的主考学校完成了专业全部实践性环节和毕业考核(包括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考核合格。
(4)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5)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前置学历符合规定。
(6)没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行为。
2.社会考生是指完全独立自学参加自考,未到任何自考助学单位报到缴纳学费参与在校班级制教学学习的考生。助学考生是指在合法的自考助学单位缴纳学费,参与在校班级制教学学习的在校生。社会考生均在本系统填写毕业申请。助学考生毕业申办需根据所在主考学校的管理要求申办毕业。
3.考生到主考学校或者在本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提交身份证电子图片。
4.考生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建档时录入错误或发生变更,应提前向区县考试机构申请考籍更正。社会考生如需考籍更正,请自行前往就近区县提交考籍更正材料;助学考生申请考籍更正,应向主考学校提交考籍更正材料。
5.需办理课程免试手续的考生,应提前半年向区县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6.申请本科毕业,因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及身份证号)建档时录入错误或发生变更,造成与前置学历注册信息不相符导致系统未能通过前置学历核查的,应提供以下材料:身份信息变更材料(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前置学历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考生申请毕业须认真阅读《毕业申办须知》,熟悉毕业申报条件及办理流程,在完全了解后方可自行网上申报毕业,否则请考生详细咨询主考学校后再行申办毕业。
8.毕业审查每年举行2次,分别于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毕业证签署时间分别为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0日。
9.网上申请毕业操作说明:
(1)考生确认申请毕业的专业及主考学校,如存在误选,请考生自行联系所选主考学校驳回毕业申请;
(2)申请本科学历毕业的考生如前置学历核查未通过,则还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前置学历毕业证编号、前置学历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并上传毕业证书电子图片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图片、有身份信息变更还需派出所盖鲜章的改名或身份证号的情况说明电子图片(注:电子图片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30K。图片数据清晰,清楚可辨认,要求原图无修改);
(3)考生上传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电子图片(注:格式为jpg,文件大小不超过30K。证件的头像清晰,身份证号码清楚可辨认,要求原图无修改),并认真填写毕业生自我鉴定;
(4)考生毕业申请经主考学校初审通过并完成网上交费后即为申请成功。考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成功,当次不予办理。未通过初审,毕业申请被驳回的,应按驳回要求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及时重新提交申请或下次再申请。
10.提交毕业申请等待主考学校审核的考生,可直接登录本系统查看审核进度及审核结果。审核进度包含三个:主考学校初审、缴纳毕业审定费、市自考办审核。市自考办终审未通过的考生,其所交毕业审定费在当次毕业办理结束后退回原交费账号。
11.市自考办审核通过后,至少还需要30个工作日才可以领取毕业证书,毕业证由主考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具体领取时间及方式查询主考学校网站公告或电话咨询。
12.本科专业学位证的申办事宜应向授位主考学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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