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转考(转出)预申请提示:
1.转出要求:
1.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 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本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3. 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4. 已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可以转出。其它实践课程(含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成绩不得转出;
5. 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停考或者推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6. 考生因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有误的,待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更正考生信息后,才能办理转出;
7. 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8. 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出手续,当次不予初办;
2.申请办理时间:
1. 网上预申请:上半年1月15日——2月14日,下半年7月15日——8月14日。
2. 现场确认:上半年待通知,下半年8月28日——8月30日(不含双休日、法定节假日)。未到现场确认预申请无效;
3.转出手续:
1. 网上预申请:考生应登入“福建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提交考籍转出预申请,并打印《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预申请表》。
2. 现场确认: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省准考证、待转入省(市)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预申请表》到市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开考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到主考院校自考办办理。
附件: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省际转考网上申报操作手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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